一、商标注册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商标转让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必须经过商标局核准公告后,转让行为才能生效。
三、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手续,使商标有效期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
四、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五、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六、商标补证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证书,若发生遗失或者破损,可向商标局申请补发。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证明其变更/转让/续展申请已被商标局核准的证明文件,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因此若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遗失或者破损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七、撤销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
八、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是指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在先商标争议人对在后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而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一) 商标争议期限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争议申请没有期限限制;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时间是在自争议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但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 所需文件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商标争议理由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证明争议理由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三)流程示意
商标争议的流程为:申请→受理→答辩→证据交换→裁定→公告。
九、商标答辩
(一) 答辩类型
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争议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
(二)必要性
1.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申请和商标评审申请都实行书面审理制度;
2.答辩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同时也是您向商标局或商评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答辩都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且不可延长,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仅仅依据对方的理由作出裁定,答辩人也将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最终可能导致丧失商标专用权。
(三)所需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代理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四) 程序示意
商标答辩的程序为:对方申请→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发出答辩通知书→答辩→审查→裁定→公告。
十、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十一、商标异议
是指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公告期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的申请,即请求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程序。
1.必要性
①由于商标申请量过大,商标审查工作也可能出现失误,《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商标异议程序就是让相关公众提出反对意见的合法程序;
②商标审查官员、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对商标是否近似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取决于识别主体的主观判断;
③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时只能够依据商标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判断,且有严格的审查标准,很难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和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出发来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④消费者的识别能力有强有弱,有可能混淆商标之间的差别,误认商品或者服务来源,最终损害在先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
⑤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异议机会阻止近似商标注册,则注册成功的近似商标将获得合法地位,在市场上名正言顺盗用知名商标的信誉,并瓜分其市场;
⑥商标权利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的良好商业声誉有可能被他人所无偿利用,弱化商标权利人与商品或者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特定联系,甚至给商标权人良好的商业声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2.所需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异议申请理由书、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证明异议理由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3.程序程序为:申请→受理→答辩→审查→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