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2014-09-30 0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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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泸县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通过以试点促推广普及,经过一年的试点,有力推动了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深化发展,为县域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支撑。
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2个县(区)成立由县(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县(区)长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利战略年度推进计划,分解下达了工作目标。泸县设立100万元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和专利项目实施转化的扶持力度,设立了泸县优秀专利奖;龙马潭区已安排104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
试点以来,2个县(区)申请专利845件,占全市申请总量的52.2%,其中发明专利289件,占全市申请总量的63.5%;授权专利368件,占全市授权总量的46.7%,其中发明专利67件,占全市授权总量的67.5%。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高
试点以来,2个县(区)新增实施专利项目96件,新增产值8.6亿元,新增利税1.9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
试点以来,2个县(区)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6次,发放资料4000余份;开展专利行政执法19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商品3000余件,独立办理假冒专利案件5起,结案率达到100%。转自(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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