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郫县工商三项举措规范企业商标使用
发布:2014-05-06 09:33:16
来源:
浏览次数:667
5月1日起,新《商标法》即将施行,郫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指导辖区内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做好新《商标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早在2013年10月,新《商标法》颁布后,郫县工商局就向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发出《关于规范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建议函》,警示企业明确新《商标法》对“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使用完老包装,设计并启用新包装,知晓2014年5月1日起禁止再使用含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老包装;不定期征求辖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问题和建议,对新设计的包装提出指导和建议;分别走访辖区4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了解老包装的存货情况和新包装的使用情况,再次向企业宣传新《商标法》相关规定。(吴云家、陈瑾)
(转自 成都日报)
上一篇 :东北环保集团新增六项国家发明专利
浙江嘉兴中院发布2013年度8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