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8日讯“六仁核桃”因为侵权“六个核桃”商标,被南京中院判决立即停止生产,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8月11日,南京中院执行局陈树年、徐斌两位法官远赴河北石家庄执行时,在河北晋州被围困,度过了惊心动魄的一幕。最终,在江苏省高院与河北省高院的协调下,执行法官顺利脱险。
南京法官赴河北执行判决
去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原告诉称,被告石家庄市开心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上最显著位置标注“六仁核桃”字样,对原告的驰名商标“六个核桃”造成侵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15年12月9日,法院依法判令开心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开心公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2016年5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开心公司未自觉履行,故原告向南京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南京中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开心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查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开心公司注册地在河北省晋州市,承办人陈树年法官和助理徐斌于2016年8月8日远赴当地,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火车站被围堵
两位执行人员冒着酷暑走遍了晋州市,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找到了开心公司。当陈、徐二人准备在公司大门口张贴封条时,一位自称是该公司负责人的人突然出现。他拿出转让协议,说开心公司已把内部设备全部转让给他,法院无权查封。
经过调查了解,在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当天,开心公司就把自己所有设备作价185万元转让了。这明显是一种规避执行、逃避债务的行为,岂能逃出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陈、徐二人根据开心公司“负责人”言语中透露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其中一笔转让款打进吕某的银行账户,而吕某正是开心公司一股东的姐姐。
“该账户余额是多少?”陈法官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得知余额50多万元后,陈法官当机立断,立即冻结了该银行账户余额中的23万元。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吕某还给陈法官打了几十通电话要求立即解冻。陈法官在电话中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明法律,告知其如对本次执行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异议材料,法院依法审查后会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异议人。
2016年8月11日上午11时,陈法官与助理徐斌赶到晋州火车站并买了当天中午12点10分出发的火车票。为保险起见,陈、徐二人在火车站决定分开来坐。万万没想到,他俩刚坐下不久,吕某、开心公司“负责人”就带着一帮文身壮汉来到了晋州火车站。开心公司的“负责人”认出了陈法官,带着一帮彪形大汉上前将他团团围住,吕某则抱住陈法官的腿赖地不走。陈法官久经沙场,并无惧怕,义正词严地用法律震慑这帮人,告知他们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陈法官以一敌众,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各方协调下执行法官脱险
坐在另一头的法官助理徐斌见情况不妙,立即走出候车厅打电话报警,但火车站唯一的一名民警不在场,附近派出所也因火车站非其管辖地域未立即派人前来。
眼看已错过了火车发车时间,情况陷入危急。徐斌将情况汇报至南京中院,中院执行局立即向省高院汇报求助。接到求助后,江苏省高院立刻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络,商议如何解决此事。经过简短商议,河北省高院立马通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由石家庄中院向晋州市人民法院下达指令,由晋州法院派人解救被困法官。
晋州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领该院十几名法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火车站的时间是12点半左右,正是平时午休时间,陈法官仍被吕某等人围困。晋州法院的法警们立即上前控制住吕某等人,迅速将南京中院两位执行人员带离现场,才解除险情。当晚,陈法官与徐斌两人顺利回到南京。通讯员 楼易芸 记者 冒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