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销售侵犯龙及图商标权石膏板案
发布:2016-12-12 09:26:54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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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第3125653号龙及图注册商标权利人到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举报,称有人涉嫌在位于顺义区的一施工工地上使用侵犯龙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石膏板。随后,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施工方的工人正在使用龙及图牌石膏板进行施工。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批龙及图牌石膏板为侵权商品。
经调查当事人为北京民荣京创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168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