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财政三年奖励名牌1670万
发布:2014-04-03 17: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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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从云南昆明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拨付一笔资金用于奖励2013年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等一批名牌,共计620万元。获得奖励的有“云南民族村”等9件中国驰名商标、“云氟”等87件云南省著名商标和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安宁红梨”。
为促进商标战略实施,加大对三级名牌的奖励力度,昆明市在2011年对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对中国驰名商标由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对于云南省著名商标市县两级各奖励5万元共计10万元,2013年昆明市对地理标志商标实施奖励,参照云南省著名商标奖励政策由市县两级各奖励5万元共计10万元。
据了解,2011年至2013年,昆明市财政共配套投入奖励资金1670万元,为全市“三级名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提供了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4件,比上年增加9件;云南省著名商标539件,比上年增加了87件;昆明市知名商标508件,比上年增加了131件。
(转自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通讯员翟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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