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近期又有了新的进展——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就业补贴。
今年6月,山东省工商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利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 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相关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省工商局依托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每月将符合创业补贴申领年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据推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比对并最终确定符合创业补贴条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分别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板块,向社会公告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创业补贴政策条件初筛名单”“享受创业补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统计显示,济南市目前通过数据筛选出小微企业500余户,发放就业补贴600余万元,预计今年可发放5000万元。
按照工商总局的要求,自2015年9月15日开始,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设计了两种进入途径,用户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者山东省工商局官网“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板块,均可进入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网页。该系统通过扶持政策的集中公示,提高了公众对扶持政策的知晓率,也使各部门在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上形成合力。同时,山东省工商局对小微企业名录的内容定期进行维护,今年在“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板块增加全省各市、县(市、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30余条。
一直以来,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7月,省政府在印发的《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2015年9月出台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小微企业名录平台建设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本系统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于出台之日起20日内推送至省工商局,初步建立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为更好地推进小微企业名录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积极建立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是山东省工商部门强化服务,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是一项较为庞大的系统工程。”山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如是说。为此,工作中各级部门边探索边实践,在《关于利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 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相关工作的意见》中,就明确规定建立创业扶持政策信息推送交换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创业扶持政策信息推送到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板块进行信息发布,也可以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扶持申请导航”板块,发布网上申请系统或提示申请途径;省工商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送商事登记政策,开放小微企业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数据库,用于制定、评估政策,开展考核工作。
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54.3万户,同比增长21.8%,其中实有各类企业163.6万户,同比增长29.1%。全省小微企业名录库实有小微企业114.4万户,个体工商户388.5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