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2014年重庆市著名商标评审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会上,根据《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经重庆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拟对2014年95件新申请商标和252件复审申请商标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并予以公示。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波同志对2014年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商标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商标法》。工商系统要按照新《商标法》的要求,厘清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要进一步做好新《商标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商标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商标品牌意识,引导企业在品牌建设上下功夫,真正形成品牌竞争优势。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商标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对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重视,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摆在同样重要的突出位置,做好商标等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看到我市商标工作存在的不足,比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偏少,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尽管发展较快,但是整体质量还有待提高,我们一定要增强意识、增添措施,强化商标的培育发展、使用保护等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商标质量。更加注重商标质量的提升,积极引导企业更加有效地运用商标,努力提升商标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要将驰名商标推荐、著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推荐等工作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与五大功能区定位发展相结合。要继续严格执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申报备案推荐制度,确保重庆商标品牌质量。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商标监管保护。要以新《商标法》颁布和施行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商标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探索建立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转自重庆工商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