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工商分局查处销售侵犯NEW BALANCE商标权运动鞋案
发布:2016-12-02 09:27:22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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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2016年1月12日接到举报,依法对中关村大街15号步行街广场一层大厅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黄剑波正在销售标有“NEW BALANCE”字样的运动鞋。经商标权利人新平衡运动鞋公司授权的代理人现场鉴定,上述运动鞋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月30日,海淀工商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初从个人手中以每双120元的价格购进标有“NEW BALANCE”字样的运动鞋365双,而后以每双248元的价格对外售出4双,至案发时,尚有361双运动鞋未售出。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无凭证及发票,未建立账本,未缴纳税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海淀工商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取缔;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侵权运动鞋361双及违法所得512元,处罚款1790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