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侵犯奥运标志案
发布:2016-12-26 09:37:38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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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与某电信公司围绕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题材合作推出八个企业联名卡项目,其中六个项目已经量产,最后两个项目尚未投产。当事人从某电信公司处购买电信数据后,委托第三方加工制卡及印刷相关证书,成品由当事人对外销售,且没有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产品未经特殊标志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与特殊标志登记证号为第14511306号、第15469567号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制作、销售其特殊标志产品用于商业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2860元和罚款2348580元的决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