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熊某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2017-01-03 09:20:50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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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南昌市版权局接到省版权局批转的案件线索,反映不法书商在利益驱使下,公然盗印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南昌市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样卷》并在南昌市的中学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及出版社的名誉。对此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组织调查。经查,南昌市某中学使用了上述盗版《样卷》,《样卷》是由不法书商熊某提供,共计3535册。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按照“两法衔接”的要求,2015年9月,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将此案移交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办。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后,于2016年7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整。
作者: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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