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章紫光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2017-01-05 09:19:27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浏览次数:928
2016年1月28日,抚州市版权局接到江西省版权局批转的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移转函,反映抚州市章紫光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四川华夏万卷传媒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抚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介入调查。经依法查明,2015年抚州市章紫光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网络平台,出售了近2万套《章紫光练字帖》,经国家版权鉴定部门认定字帖使用了书法家田英章老师的字体,而该公司是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从互联网下载制作的。因田英章与四川华夏万卷传媒有限公司存在版权合作关系,所以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四川华夏万卷传媒有限公司的版权。在案件调查开展后,2016年5月12日,抚州市章紫光实业有限公司向四川华夏万卷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侵权赔偿并达成了谅解协议。7月2日,抚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抚州市章紫光实业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秦海峰
上一篇 :江西人源职业培训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南昌熊某侵犯著作权案:下一篇

